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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将于7月1日起实施
垃圾分类,上海动真格了
■ 普陀区长富大厦小区,垃圾分类已经形成系统化 本报记者 张龙 摄
姚丽萍
赞成818票,反对5票,弃权11票。
昨天下午,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今年7月1日起实施。
眼下距离7月, 不足半年。当立法高票通过之后,接下来,上海推动生活垃圾依法分类依法管理,要做的是——最广泛的社会发动,让所有市民都能参与到“环境友好型”城市建设中。
818票赞成,不难看出立法的民意基础。2001年以来,申城生活垃圾年均增长量超过3%,2018年每天清运量接近2.6万吨,年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900万吨,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承受巨大压力。作为本届市人大的第一个立法项目,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涵盖了生活垃圾管理全链条,涉及面非常广,难度非常高。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审议过程中,代表们提出了方方面面的建议,最终的表决稿作出了相应的修改。
据初步统计,有代表488人次提出646条意见和建议,2/3的建议都与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相关,代表对草案基本认可,大多都是完善性意见。众所周知,地方性法规一般由人大常委会制定,只有少数事关重大的法规才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。近年来,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覆盖人群广、与市民权益密切相关的法规的审议和表决列入人代会议程——去年是食品安全条例,前年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,今年是生活垃圾管理条例——生活垃圾管理,对城市未来的重要性,可见一斑。
在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之前,市人大常委会已进行了3次审议,全程听取代表意见;同时,人大代表们带着立法问题下基层,广泛听取社区意见。
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的价值导向之一正是——让立法的过程,成为普法的过程。无疑,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践行了这一价值导向,广泛而充分的社会知晓和民意征询,让生活垃圾分类在基层社区落地成为可能。
今天,生活垃圾分类,对申城市民而言,是生活方式、社会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式的一场变革——对生活垃圾的出路选择,就是对未来城市生态环境品质的选择。
最近两三年来,申城市民在垃圾分类的实践中,特别是那些先行先试的社区,渐次走出了因地制宜的分类之路,居民分类意识的提升、分类实践的参与,其效率和效果都是20年前所无法比拟的。去年12月初,当垃圾分类立法听证会开进长宁区虹桥街道,社区居民提供的垃圾分类新锐观念——无论是生活垃圾“定时定点”投放的习惯养成,还是政府主导回收体系重建的立法前瞻,都让人对申城市民的环保素养、法治素养刮目相看。所有社区实践,都蕴含着申城有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章法、规则和规律,点点滴滴汇聚成生活垃圾分类不可或缺的“民间智慧”。这样的“民间智慧”,正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最可宝贵的创造力、行动力。在昨天通过的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中,“四分类”界定眉目清晰,社会发动措施周到全面,充分汲取了生活垃圾管理的“民间智慧”。
如果,要数数申城过去20年里想做又难做的事,垃圾分类,算一件。今年,面对环保压力,面对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愿景,垃圾分类,难做而必须做。在人们还不习惯垃圾分类的时候,会有一些不方便;在一些硬件设施相对落后的社区,垃圾分类更会有一些“硬骨头要啃”,这些都是现实。
但更不容忽视的现实是——开放、创新、包容——上海的城市品格。这样的城市品格,会让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,用心用力做好每一件事,让市民在家门口于细微处感受城市的温度;也会让市民不囿于旧习不得过且过,因为爱生活爱家园爱上海,积极参与垃圾分类,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、资源化、减量化,为”环境友好型“城市添砖加瓦。
迄今,推行垃圾分类制度,是国家既定方略,关系到13亿多人的生活环境改善。上海能否在这场“垃圾变革”中向国际水平看齐,率先作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全国表率?上海是否有决心有底气,一步步实现这场生活方式变革的终极目标?当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以818票的赞成票高票通过,接下来,全城总动员,有你有我!